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5-10 20:33:56 | 作者: kok网页版登录官网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已就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宏观环境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等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1,960,000.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0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和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的产品销售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具备良好的发展势头。
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动向,紧贴市场需求,保持强劲的研发力度,不断研制成功并推出功能更强、质量更优和效率更高的新产品。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2020年度苏州市瞪羚计划入库企业、“2020年度运动控制领域最具竞争力品牌”。
公司研制生产的变频器产品主要分为通用变频器和行业专机,其中,通用变频器主要包含AC300、AC200、AC70、AC10等系列,电压等级涵盖220V至3,300V交流电,功率范围涵盖0.4kW至1,200kW;变频器行业专机包括施工升降机一体机、塔机一体机、矿用隔爆变频器机芯、空压机一体化驱动器、光伏扬水逆变器等。变频器产品广泛应用于起重、矿用设备、轨道交通、压缩机、光伏供水、建材、冶金、市政、石油、化工等多个国民经济行业。
公司研制生产的伺服系统包括通用伺服系统和行业专机,其中,通用伺服系统主要有SD600、SD700和SD710系列,电压等级涵盖48VDC、220VAC、380VAC,功率范围涵盖50W至200kW;行业专机产品有SD500、SD650、EHS100、VC600系列;运动控制器主要有V5系列。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产品广泛应用于机床、印刷包装、纺织机械、木工机械、机器人/机械手、电子设备等各种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变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为制造业自动化设备生产商及其下游制造工厂提供工控产品实现收入及盈利。公司的总体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采购执行部负责以销售预测和客户订单为基础,制定物料需求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
供应商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现有供应商的供应安全进行维护及完善。每个产品线均设置有采购代表,采购代表在项目计划阶段即参与项目的物料选型和供应商选择,在开发阶段采购代表要对所选物料的可采购性组织评审,并在产品发布之前完成新物料导入和新供应商认证工作。供应商管理部定期对现有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并对每个节点输出评审报告,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公司具备完备的生产加工体系和适应业务需求的生产组织方式。公司采用备货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少量零部件的非核心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辅助。
公司产品硬件部分由众多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而成,涉及多道不同工序,公司自原材料采购后主要生产工序涉及的PCBA生产、钣金生产、整机装配、软件烧录、老化测试等环节均自主生产加工。
从生产组织方式来看,公司对于销量较大的常售型号产品采用备货式生产来应对客户普遍较短的供货期需求,保持常售型号产品的合理库存和周转需求。公司物控部在合理考虑公司产能的基础上,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有效订单和各类产品营销售卖的淡旺季特点编制生产计划。在生产管理方面,对于常售型号产品,公司结合月度平均销量和库存情况制定排单计划,保持销量较大的产品维持合理库存。
对于各月订单数量不固定或存在一些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在收到客户订单后随即组织生产活动。公司通过协调供应链中心、生产部门和物流系统,相互配合,及时地生产并交付出客户所需的各型号产品。因此,公司的生产线能够适应下游客户数量众多,订单批次多、批量小的情况。
公司少量零部件及配件的常规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外协加工工序为机箱外壳表面喷涂及电镀处理和线材加工等。此类少量非核心加工工序委外加工,可以使公司减少成本投入,将有限的资源与精力集中在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核心工序。公司通过询价和商务谈判确定供应商,委托加工供应商按照公司技术要求来件加工,根据加工数量核算加工费。
区域销售侧重于区域客户的开发和维护,主要通过区域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在国内13个主要城市设立常驻业务和技术服务团队,在海外成立了印度子公司,并拥有石家庄、郑州、济南、深圳、印度5个仓储中心,公司2020年共有签约经销商146个。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模式属于买断式销售。经销商收到产品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签收即视为对产品控制权的转移,经销商承担与产品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双方定期就产品数量、型号、价格等进行对账确认,经销商对外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其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额归经销商所有。除产品质量问题之外,公司一般不接受客户进行退换货。
行业销售侧重于各行业的客户开发和维护,主要针对各行业大客户进行直销。深入了解行业客户的特点与需求,提供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行业销售聚焦于起重、轨道交通、光伏供水、矿山机械、机床、压缩机、塑料机械、印刷包装、纺织、石油化工等行业。
公司建成了辐射全国及海外的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主要采取月度结算的模式,根据合作客户的不同等级,信用期在30至90天。公司主要的结算方式有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面对工业自动化下游应用行业广、地域分散,生产工艺和应用环境差异较大,产品种类丰富、需求多样性、个性化的特征,公司研发采用矩阵式组织架构和集成产品开发流程。具体研发模式分为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和应用开发三类。
技术开发由研发中心平台部门主导,集中资深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对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软件、硬件、结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突破。同时还实时跟踪国内外行业内技术发展动向,随时掌握行业当前技术水平,通过对前瞻性技术方向进行分析、判断,选择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技术点进行专项攻关,在技术攻关过程中鼓励攻关人员对基础技术深层次理解和挖掘,突破传统箍束,大胆创新,形成技术储备,输送至产品开发团队实现产品化。此外,技术小组还承担着对公司目前拥有技术进行分类整合工作,持续完善公司公共技术平台,为产品的高效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的产品开发由产品线主导,采用矩阵式管理,整合营销、研发、供应链等资源,打破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孤岛,高效开展产品研发工作。
产品立项阶段产品经理对接市场与客户,研究制定市场及产品竞争策略,同时带领研发人员深入应用场景,了解工艺特点及变化趋势,并将需求分析整理后提交集成开发项目组实施;集成开发经理带领项目组成员进行软件、硬件及结构设计及样机验证,由中试部门进行实验室内部和现场设备严格测试,经评审合格后转小批量试产,工艺开发工程师组织供应链进行新产品试产,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及生产测试设备,最终量产;产品质量工程师进行器件质量认定和失效分析,开发新的质量检测方法和验证,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公司正是通过研发、供应链和营销各环节的紧密结合和高效运行,打造了高质量的产品。
应用开发以行业为主线,以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为目标,应用开发工程师深入工业现场了解细分行业设备工艺流程和技术特点,将公司产品与行业需求深度融合,开发出差异化具有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帮助客户在该细分行业内取得竞争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业自动化行业,我国工业自动化是伴随着改革开放起步的,从发展路径上看,大部分企业是在引进成套设备和各种工业自动化系统的同时进行消化吸收,然后进行二次开发和应用;也有一部分企业通过引进国外技术,与外商合作合资生产工控自动化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应用实践,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产业和应用有了很大发展。2020年,我国工业自动化产品+服务市场规模达到2057亿元,同比增长9.9%。伴随供给侧改革进入后周期,预计2021年之后市场需求将逐步回调企稳,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532亿元。
近些年,国产品牌凭借快速响应、成本、服务等本土化优势不断缩小与国际著名品牌在产品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市场份额自2009年的24.8%逐渐增长到2020年的40.8%,工业自动化行业正进入一个国产品牌全面替代进口品牌的快速发展阶段。
低压变频器细分市场领域,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国产变频器生产厂商在吸收国外变频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创新并开始尝试自主研发生产,生产规模和产品性能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低压变频器是工业自动化行业下游较大的细分产品领域。根据中国工控网《中国低压变频器市场研究报告(2020)》,2019年,我国低压变频器市场规模达到211亿元,同比增长4.5%。随着新冠疫情的逐步控制,以及随着智能制造带来产业链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下游制造业投资信心持续回升,预计2022年低压变频器市场规模达到219.74亿元。
伺服系统及通用运动控制细分市场领域,根据中国工控网《中国通用运动控制市场研究报告(2020)》,2019年我国伺服系统市场规模达到96亿元,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为40.00%。我国伺服产品真正普及应用仅有十几年,尚处于成长阶段,未来随着工业机器人行业的深化、工业自动化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和智能制造的深入推进,伺服系统市场将会出现新一轮爆发式增长,尤其伴随着国产伺服技术研发水平的不断提升,国产伺服系统进口替代的步伐将会加快,预计2022年伺服系统市场规模达到110亿元。
工业自动化行业包含的产品种类众多,分别有驱动类、控制类、运动控制类、反馈类、执行机构等多种类别,上游主要为晶体管及IGBT模块、电容、结构件、钣金件、处理器及存储器、PCB、磁性器件、低压电器、连接器、光电、风机、传感器、电阻、编码器、开关等基础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除少许高端半导体器件外,其他主要配件国产化程度非常高,数量相对较多,配套能力较强,可供选择范围广泛,本行业对其议价能力较强。上业的技术进步、价格降低可促进工业自动化行业产品升级及降低生产成本。
工业自动化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不同领域之间的产品差异显著,同一领域不同客户对同类工业自动化产品的需求也不一样,需要根据客户的工艺及技术要求的变化,不断地更新产品设计,产品种类繁多,工艺复杂、专业性强。因此,针对通用化、标准化的产品需求,自动化厂商一般采用备货式生产,并以经销销售为主;而针对定制化、非标准化的产品需求,自动化厂商则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经销+直销并行的销售模式。
变频器、伺服等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由于集成度高,不同元器件之间间隔距离近,需要承受电压和电流以及外界恶劣的运行环境,因此产品设计和工艺实现需要考虑绝缘、耐压、散热、抗干扰、电磁兼容性等诸多因素,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涉及多学科知识,大批量生产出可靠性和稳定性高的产品,需要长时间经验积累,对生产工艺、元器件特性和制造水平进行持续提升。新进入者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要经过长期使用和严苛环境检验,才能逐步被用户认可,市场进入门槛较高。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与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的变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功率范围广,覆盖行业广泛,是国内工业自动化行业重要的供应商。2017至2019年,公司在低压变频器和伺服系统的市场占有率整体呈增长态势。2017至2019年,低压变频器市场份额由1.61%增长至1.80%,伺服系统市场份额由0.19%增长至0.55%。
公司在低压变频器领域采用深耕细分行业的差异化战略,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产品推广经验积累,已经在起重、轨道交通、光伏供水、矿山机械、机床、空压机、印刷包装、纺织、石油化工等多个细分领域深入布局,并在起重等行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未来伴随公司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将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国变频器的市场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变频器产品还在向成熟阶段迈进,在更多智能制造市场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用户需求也日趋多样化,细分行业定制化变频器或变频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不但可以为用户提供适应性更好的控制策略,而且能降低设备的综合成本。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节能环保需求增多,同时越来越多的新型技术和材料被应用于工业自动化产品研制中,变频驱动成为同步电机、同步磁阻电机等新型高效电机现阶段运用的唯一可选驱动方案,也为用户带来了良好的节能降耗效果。
伺服系统作为智能制造的核心部件,快速响应、精准定位是伺服系统核心竞争力。随着多核芯片能力的提升,将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一体化集成在底层嵌入式系统当中,可极大地降低系统集成复杂性、成本与体积。随着工业总线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设备传动部件的增多,总线型伺服系统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具备参数记忆、故障诊断和分析、系统参数自整定、系统参数免调整等功能的智能化伺服系统会更普及。伺服电机材料及编码器技术的升级,电机能够越来越小型化,伺服系统功率密度也会越来越高。
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战场。我国要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加速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是重要发展方向。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和年轻一代观念意识的转变,劳动力市场成本逐渐攀升或将成为难以避免的大趋势,制造业利用廉价劳动力竞争的模式亟待改变。机器替代人工或将成为确定性较高的长期发展趋势,国内对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需求有望持续提升。此外伴随5G通讯速度提升,通过工业物联网和云平台进行远程监控,实现多台设备按工艺程序联动,形成最优化的智能综合管理控制系统。通过数字化、物联网、智能化等进行创新升级,打造更多“灯塔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230,257.90元,同比2019年增加2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55,462.28元,同比2019年增加5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903,426.23元,同比2019年增加39.49%。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05月08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55,462.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21,9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提出此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7,555,462.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2,151,291.0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96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伴随中国制造业进入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化时代,工业自动化行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工业自动化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产品种类繁多,工艺复杂、专业性强,不同领域之间的产品差异显著。同一领域不同客户对同类工业自动化产品的需求也不一样,需要根据客户的工艺及技术要求的变化,不断地更新产品设计。因此,公司需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才能不断推出功能更强、质量更优和效率更加高的新产品。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与工业控制领域,是国内工业自动化行业重要的供应商。公司在低压变频器领域采用深耕细分行业的差异化战略,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产品推广经验积累,已经在起重、轨道交通、光伏供水、矿山机械、机床、空压机、印刷包装、纺织、石油化学工业等多个细分领域深入布局,可为各细分行业提供各类系统解决方案或定制化产品。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亦需加大资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获取更多市场占有率。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23.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90.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49%。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整体财务状况向好,公司留存足额资金可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4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
2020年度,除扣除银行手续费101.00元外,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2,251,078.25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394.51万元(不含增值税)。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于2020年12月24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71.64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57.63万元,合计为1,929.2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待置换。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创电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计2,19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0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及同行业薪酬情况,2021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2021年的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市场薪酬行情,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结构与业绩情况以及职位价值、责任、能力等各项因素,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稳定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方式: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1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1日(周四)17时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说明会定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4:00-16:00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贺琬株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周一)14:00—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拟签字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覃璐,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中国注册会计师,从1997年11月至今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1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盛、签字注册会计师覃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同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